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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正辞严锄强扶弱 剑胆琴心济困扶危

居福恒,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国品牌律师,中国百强律师,中国十大著名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法制与社会》杂志特约记者,上海慧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2015年,荣获《第七届世界法商金融大会》影响中国“百强大律师”称号;

2017年,荣获《中国律师年鉴》、《中国法律年鉴》、《中国当代优秀律师》联名发布“优秀民商专业律师”称号;

2018年,被央视网推荐为“行业名人”,荣获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优秀民商专业律师”称号,列入“决策中国影响力人物数据库”;

2019年,被列入“中华名人数据库”,授予“世界杰出华人”的荣誉称号;

2020年,被委任“决策中国专家智库联盟副理事长”,荣获“共和国精英”称号;

2021年,荣获“激荡百年——领航中国优秀共产党人”的称号;

2022年,被国家认证机构认定为“中国律师行业十大著名律师”;同年,还被国际文明评定机构授予“首届人类文明贡献奖——金奖”。

2023年,被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聘为“持邀院士”,被人民日报认定为:“中国律师杰出贡献人物”。

2024年,“中国专家智库网”授予其“国家栋梁”的荣誉,同时,荣获“建国75周年突出贡献专家”的称号。

不问风雨   砥砺前行

居律师198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参加了全国第一次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执照,随即被司法行政机关吸纳,任司法局律公科负责人,同时兼任律师。

“实际上从事律师工作之前,我曾是一位语文老师,大学学中文。后来,我又报考了华东政法学院,立志当个法律人。”居律师回忆说。

为了实现当专职律师的梦想,1995年居律师辞去了行政职务,下海任专职律师至今。三十余载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其民商事诉讼代理的特长。凡是由居律师代理的各类案件,通过他的倾心维权,能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更重要的是,居律师敢于和善于代理法院违背事实和法律而做出的终审裁判文书的再审代理工作。居律师代理的再审案件,几乎都是从原审裁判的审理程序、适用法律、裁判范围、裁判主体、栽判证据等不同的角度,找出符合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理由,依法请求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者径直改判。通过启动再审程序,能使大部分已被终审载判认定的“冤假错案”,获得再次审理的机会。

三十多年的执业生涯,居律师获得了行业内外的普遍认可和赞誉。

执业三十年的回顾

“第一个十年,是‘检验自己生存能力’的十年。‘十年磨一剑’的过程,也是居律师成长的过程,这个过程是对法院作出的各类判决正确与否,逐步形成鉴别能力的十年。当法官不能坚守‘最后一道正义防线’时,当‘冤假错案”决堤时,当‘上诉、申诉、抗诉’的人群激愤时,我们律师陪伴在委托人的身旁,忠实地维护着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个十年,是“为当事人提供有效服务的十年。这十年,检验了一个律师的执业能力,这十年,也是提供合法有效法律服务的十年。我代理具有代表性翻案的诉讼有:香港吴先生劳动合同纠粉案;上海沪菱公司买卖合同欠款案;杨先生著作权案;陈先生借贷案等数十个案例,其中有不少还被收录在《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一书。”

“第三个十年,是我经历“组建团队’的十年。我们慧谷所汇聚了诸多志同道合的律师,正努力把慧谷所打造成一支能‘正确认定事实,精准适用法律’的品牌级的律师队伍。为了公平正义,我们还参与了最高检、最高法视频接访。‘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慧谷律师身体力行,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

这也就是居律师三十多年如一日坚定不移地坚持律师执业的精神支柱和动力。

三十多年来,他为众多委托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实践所学,知行合一,重视案件细节,辩证巧思,精谁分析案情;他办案,善于迎难而上,敢于寻找案件突破口,以决堤破岸之势,喜迎胜诉的判决。

法治兴国 天下

居律师是合法权利的主张者,也是公平公正的守护者。他凭借长期积累的民商、行政诉讼经验,能有效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凡是由他代理的各类案件,例如,知识产权、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金融借贷、婚烟继承、股权期货以及行政诉讼等,通过他庭上和庭下的努力,儿乎皆能使法院客观公正地认定事实,正确地适用法律。

维权的道路是艰难异常的,居律师守护着这些维权者,帮助他们运用合法的手段从低谷中走出来。由于居律师的不懈努力,现实社会生活中才少了一些“冤假错案”。基于居律师的艰辛付出,祖国“法治”的天空上增加了一抹绚丽的彩虹。

执业三十余载,置身于法官和委托人之间的居律师,有着自己与人相处之道。其核心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推护司法的公平公正,全国各地,特别是上海地区的诉讼当事人,为了讨个公道,给个说法,都会通过各种途经找到居律师,请他出任再审、抗诉程序或者远程视频接访等诉讼后道程序的代理人。凡是居律师代理的案件,经过其对裁判文书的认真研究分析,一旦被其认定存在着程序或者实体错误时,他会积极主动、坚持不懈的为委托人提出再审;再审不行,提起抗诉;直至最高院的申诉和信访。

居律师秉承的执业理念是:“用法律智慧关怀人,以专业技能帮助人”。居律师说:“我办案就是把自己融于案件之中,把委托人的案情当成自己的事,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正确适用法律,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是委托人的代言人,其责任就是把委托人的诉求,把被证据证明了的事实和应适用的法律意见,通过自己的语言或文字向法官、检察官、警官等法律人进行陈述,并让他们能依法接受。并且强调:“律师所有工作流程,均需依法依规并尽量规范。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使双方始终保持的良性互动,获得当事人的信任。”

居律师的这一执业理念,贯穿了他整个执业生涯;其专业水平则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例得到了鲜明地展示。居律师具有坚韧的个性和不怕吃苦的精神,再加上他办案缜密,所以才有“酒香不怕巷子深,口碑不胫而走”的结果。

正义化身   优质服务

三十余年风雨无阻,毕生奉献法治建设。居律师的执业之路,是中国当代律师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践行时代使命、扎根法制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的时代缩影。他将正义牢记心中,他曾参与过两起“经租房屋动迁”大案,涉案标的近亿。开发商联手基层政府以“产权不明”为由,违法剥夺产权人的继承权。居律师为了证明产权继承人拥有产权,出奇制胜,以权威的《中国共产党史》、《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著作中的观点、立场以及该房业主祖先的材料为证,以《宪法》、《民法通则》、《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为依托,佐证“经租”行为非属社会主义改造之范围,因此继承人拥有房产所有权。居律师深知维权之路艰难,打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组合拳,为委托人力争权益,坚持不懈。

他还代理了某企业已离职的刘姓会计“借款纠纷案”,刘会计在任职期间,先后留存在账册中有其签名的多张总金额290余万元的《借条》。企业利用这些《借条》起诉刘会计,该案涉案的总标的加上利息已高达300余万元

居律师认真地查阅了双方的诉讼证据,发现有与《借条》相对应的帐册记录,初步认定这是个假案。他经过比对双方的举证材料,查清了刘会计经手290万元全部的资金,都在该企业的另一本账册上。一审胜诉后,企业不服,提起了上诉。上诉期间,企业又虚构了新的事实,企图反败为胜。为了查清新出现的案情,居律师不辞辛苦,至千里之外的哈尔滨取得了致胜的证据,这场“冤案”的诉讼才得以平息。

一位患有智力障碍的于姓农民,为收回其承包的9.92亩的土地,借钱打官司。一审已胜诉,二审却因对方的“关系”,而被法院“发回重审”。当时,乡亲们都急了眼,决定从千里之外召回居律师“专治法官违法”。居律师接过这个烫手的山芋,凭借他长期积累的诉讼经验和办案能力,不急不躁,再次从一审开始,老老实实地打官司。一审打赢了,对方不服;再打终审,终审打赢了,对方还是不服;又打再审,再审也打赢了,直到被非法占有于姓农民18年的9.92亩的承包地被执行回转。这时,对方不得不在法律面前臣服。

居律师为委托人黄姓女士的一审败诉案,正在苦苦地研究对策。2017年年初,黄女士曾委托上海另一位赫赫有名的叶姓律师代理她的“确认合同有效”案。该案的起因是,同胞兄弟不承认父母亲赠与黄姓女士老宅的合法性。该案一审时,曾因叶律师的办案方向错误,导致该案败诉。居律师接受黄女士的二审代理后,在原审诉求不变的前提下,改变了诉讼思路,简洁了诉讼请求,让已败诉的案子峰回路转,最终二审获得法院胜诉的判决。黄女士手捧这份反败为胜的《民事判决书》,激动得泣不成声,再三感谢居律师的有效代理,保住了她应得的房产权。

从以上案例中,不难看出居律师善于凭借证据,精点死穴,确认事实;即使一方当事人、法官编造案情,或者一方当事人联手法官欺诈,他会剥茧抽丝,据理力争,终能使冤案昭雪。诸如此类案例,不胜枚举,他被业内外誉为“翻案”能手、律界“杀手”。

作为一名诉讼律师,他始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始终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使命,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严格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让律师维权工作真正取信于民、服务于民、惠及于民,以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爱戴,树立新时期律师队伍新形象。

师者仁心  律者大德

居律师人生写照:“南北驰平冤案,黄铺江边笑平生;时光荏苒伸正义,律界纵横见真章。”从业30余年,他一直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百姓伸张正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2013年年底,他在事务所能提供接待场所的前提下,坚持每个星期六上午半天放弃休息,为需求者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前后一直坚持了5个年头。为众多“冤假错案”的受害者指点迷津,使他们走出人生低谷。居律师的事迹在“2019年国际中国公益事业大典”上被评为“2018年度国际中国责任品牌奖”。

他秉性自由,坚守信仰。他坚守“律师自信无畏,而不胆大妄为;律师争强好胜,而不好狠斗勇”。他认为:“律师工作具有专业性、实务性和独立性。律师就是以特有的专业经历,深厚的社会经验,灵活的协调能力,处理常人不能解决的问题。”

他崇尚真理,热爱律业,他认为:“律师是法治的脊粱,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律师兴,方能法治兴;法治兴,方能国家兴’”。

他是一位声名远播的法律工作者,他在对责任感悟和对理想追求的共同作用下,走出了一条法律和公益相结合的精彩人生路,他是中国法律界的脊梁。

虽已近天命之年的居律师,仍拥有一颗赤子之心。他衣着朴素大方整洁,为人忠实厚道,教师职业的师德,让他在律师的岗位上表现的淋滴尽致。他虚怀若谷,无畏艰难,勇于担当,只为匡扶人间公平正义。

不问风雨,砥砺前行;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我们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居律师与他的律师同仁们一定会为更多的当事人送去法律的温暖,以崭新的理念、不变的服务热情、精湛的法律技艺,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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